图片来源: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截图。
但与此同时,也有包括田径名将苏炳添、巩立姣等人“升官”解锁新身份。不知不觉间,一场体坛名人的“洗牌”正在悄然进行。
有人“被抓”,都是什么身份?
提起“被抓”,或许大家最先想起的还是国足前主帅李铁。“千疮百孔”的中国足球经历了一个寒冬。
去年11月底,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资料图:图为中国男足前主帅李铁在场边指挥。他也成为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首位被调查的主教练。彼时,距离2009年中国足坛“反赌扫黑”风暴已有13年。此事一出,网友们纷纷问道:李铁被查,会不会掀起中国足坛新一轮“反腐风暴”?
很快,这种疑问便有了回应。继李铁被查后,中国足坛再起波澜。
半个月前,据驻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届执委会成员、原秘书长刘奕,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资料图:陈永亮。图片来源:IC photo曾出任过国家队管理部部长、中超联赛部部长等职务的陈永亮被不少资深足球迷熟知。而在中国足坛上次反赌扫黑风暴中,陈永亮曾与主管裁判工作的李冬生有过紧密联系,后者被判入狱。
然而,体育圈并未就此平静。
同样是在今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副司长胡光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审查调查。
图片来源:网友评论截图再到2日晚被调查的李亚光,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已经先后有多人被查。
出生于1958年的李亚光曾入选中国男子篮球队,多次参加国际邀请赛、亚洲与世界性比赛。退役转型为教练后,还曾作为中国女篮主教练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获得亚军。此后,他还曾担任第七届中国篮球协会副主席以及重庆市篮协主席。
值得注意的是,他已经于2018年退休。
有人“升官”,哪些体坛名将解锁新身份?
竞技赛场打拼多年后,不少荣誉等身的运动员也在近期实现“升官”,备受关注。
去年12月召开的国际乒联运动员委员会主席选举中,国乒名将刘诗雯和印度运动员阿昌塔共同当选国际乒联运动员委员会主席。这是国际乒联首次产生一男一女两位运动员委员会主席。
资料图:图为刘诗雯在比赛中。 中新社记者 王刚 摄已过而立之年的刘诗雯职业生涯斩获过20个世界冠军,2016年获得里约奥运会女子团体金牌。2015年和2019年,刘诗雯两次荣获国际乒联“年度最佳女运动员”称号。
此番当选后,刘诗雯表示,很荣幸能得到世界各地运动员的支持。“国际乒联运动员委员会是一个新的平台,希望我能够在这里发挥更大的作用。未来我将继续学习、努力为运动员争取更多的利益。”
今年年初,中国田径协会公布了第十届执委会名单,百米“飞人”苏炳添、东京奥运会女子铅球冠军巩立姣当选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此外,孙海平、丛玉珍作为教练员代表也入选这份名单。
图片来源:中国田径协会网站截图其实早在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前,苏炳添便已经“身兼多职”。世界田联运动员工作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广东省田径协会副主席……
1月14日,中国女篮名将杨力维在社交媒体晒出图片表示,“能够当选本届广东省政协委员,我倍感荣幸。新征程,新挑战,我深感责任在肩并将全力以赴。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更好的尽责履职、建言献策。为推动广东省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图片来源:杨力维微博截图而据山东省政府网站山东省体育局“领导信息”栏目显示,乔云萍已任山东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作为乒坛名将,乔云萍在职业生涯中曾斩获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女子双打冠军、全运会混合双打冠军、亚运会女子双打冠军、世乒赛女团冠军等多个冠军。
执教生涯中,乔云萍先后培养了包括张继科、陈梦、李晓霞在内的多名国乒选手,颇为传奇。
图片来源:山东省政府官网截图据公开资料显示,乔云萍在离开教练员岗位后也曾担任山东省体育局副局长、山东省妇联兼职副主席等职务。
在体坛名将“升官”后,提到最多的便是“尽责履职,为运动员争取更多权益”。用网友们的话说就是——专业人做专业事。(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